一、“緊盯”“關鍵少數”,普法宣傳力度“不放松”
積極與縣委、縣政府辦對接,對制定印發的文件進行全面篩查,重點是將統計部門作為經濟社會發展目標的責任單位、未經審批開展統計調查、干預企業獨立填報、泄露單個企業數據等違反統計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堅決把違反統計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清零到位,確保統計機構和統計人員依法獨立行使統計調查、統計報告、統計監督的職權不受侵犯。
二、“緊盯”考核指標,文件清理力度“不放松”
疫后復工復產的關鍵時期,第一時間通過公文發函、電話和微信等方式,加強與部門溝通協調,清理糾正要求調查對象按照指定數值填報數據的文件和做法。在規定完成時限內逐項查找清理等方式,對各相關部門承擔的考核指標進行了全面摸排,不留死角,確保清理工作取得成效,堅決杜絕出現與統計法精神不相符的文件,堅決糾正違背統計法精神、影響統計工作獨立性的做法。
三、“緊盯”數據使用,執法檢查力度“不放松”
全面清理糾正調用調查對象報送的統計數據作為各項評比表彰和資格認定依據的文件和做法,并按照“誰發布誰糾正”的原則,堅決清理廢止或修改與統計法精神不相符的文件,切實糾正違背統計法精神、影響統計工作獨立性的有關做法。不斷加大對聯網直報企業數據報送情況的執法檢查力度,切實提高企業源頭數據的規范性、準確性和及時性,牢牢守住統計數據質量生命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