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供更多的就業崗位,進一步拉動和刺激消費,更好的穩就業、促增收、保民生。根據《吉林省關于進一步做好早夜市服務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現將《汪清縣夜市規劃方案》具體內容公示如下。
一、夜市選址情況
夜市開辦地點應具備交通便捷、停車位充足無交通安全隱患、配套水沖公廁、盡量避免噪聲擾民、油煙污染和遠離居民生活區域等相關條件。經在全縣多處實地查看,充分考慮金色世紀廣場面積較大,可預設攤位較多,具備便利的交通條件,與居民區距離較遠,且金色世紀廣場曾開辦過夜市,相關樓體不存在安全質量隱患等因素,擬確定在金色世紀廣場開辦汪清夜市。
金色世紀廣場占地面積約為12000平方米,實際可用面積為8000平方米,可預設150個攤位。
二、夜市經營模式
夜市管理應堅持“城管為主、多方協作”的原則,由縣執法大隊負責攤位規劃、綜合資格審查、控制市場開市、收市時間等方面管理工作。各相關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對夜市實施監督管理。
三、夜市開放時段
初步擬定夜市經營時間為每年:5月-10月(具體時間由汪清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根據實際情況決定縮短或延長汪清縣夜市的經營時間)
四、夜市攤位報名及資格審核
(一)申請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健康證到汪清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辦理報名登記,并填寫報名表,受理單位將對申請人資格進行審查。
(二)報名時間:另行通知
(三)攤位分配方式通過搖號方式進行分配,分配結果將通過“汪清城管”微信公眾號發布。
(四)當報名申請人數超過攤位設置數量時,采取搖號或者抽簽的方式確定攤位經營者。
五、監督管理
為加強場外市場的管理,維護市場秩序,確保城市容貌整潔有序,創造良好的市場經營環境,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縣實際,由城市管理執法、住建、公安、市場監督、農業農村、衛生健康、應急管理、消防救援、文廣旅、商務、環保、街道等部門依據各自職責,實施具體監督管理工作。